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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提前返校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2-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李皓南,男,经济学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2019级硕士生,学号17220191151987。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该生无视学校及学院规定,擅自提前返校,返校后未及时向学院报告。
根据《厦门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以及学院有关通知要求,离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经研究决定,现给予李皓南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后续将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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