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厦门大学经济学科“福光凌云奖”评奖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开放2025年厦门大学经济学科“福光凌云奖”报名。
一、评审对象
本科生“福光凌云奖”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进入二年级学习阶段的全日制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邹至庄经济研究院本科生。
“福光凌云奖”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可以同时兼得。获奖者在后续年度经福光基金会审核合格的,可在本阶段学制内连续获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名额设定:每年评选2名新获奖者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奖励人民币20,000元,获奖者在当前学制阶段内,可申请后续学年的连续奖励,经审核通过后可继续获得奖学金。
三、奖学金条款
1.结对助学义务
获奖者须将每学年奖学金的10%用于资助其家乡的初中或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
获奖者自主制定并实施结对助学方案,向福光基金会提交公益项目方案及年度执行报告。福光基金会有权对帮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连续奖励审核
连续奖励审核依据以下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定:
(1)申请材料:每学年结束后,获奖者需通过福光基金会官方平台提交福光凌云奖连续奖励申请材料,连续奖励审核将重点考察材料的完整性与质量;
(2)学业成绩:获奖者当学年学业成绩须达到所在专业前30%排名;
(3)博见计划参与:获奖者每年需至少参与“福光博见计划”的一个赋能项目,其参与表现将作为审核依据,为培养能够为公众福祉做出贡献的、可供托付未来的 “关键的少数”,福光基金会构建了系统化的人才培养体系,为福光学人提供了多种赋能培养项目,统称为“福光博见计划”;
(4)公益实践:评估结对助学计划的实施成效,包括但不限于助学方案的科学性、执行过程的规范性及年度公益报告质量。
3.福光凌霄花计划
通过初选并参加终选面试但最终未获奖的候选人,若认可福光基金会的人才培养理念,可在终选面试结束后申请加入“福光凌霄花计划”,该计划成员可参与各类“福光博见计划”,享受福光基金会除奖学金外的其他所有培养资源。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刻苦努力、明礼诚信、关心集体、热心助人,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社会责任感强,每学年志愿服务工时达到8小时。
2.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重修及格的亦可参与评奖), 本科阶段第一学年总学分绩点成绩(GPA)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5%。
3.具备流利的英文表达能力和出色的英文读写能力。
4.大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合格或合格以上。
五、“福光凌云奖”学校推荐环节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报名的同学,于9月1日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并附相关奖励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至syy@xmu.edu.cn。
1 厦门大学经济学科“福光凌云奖”报名申请表
2 厦门大学经济学科“福光凌云奖”科研成果、德育、竞赛及社会实践加分申请表
3 厦门大学经济学科“福光凌云奖”科研成果、德育、竞赛及社会实践加分汇总表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所获荣誉称号、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加分项的获奖证书;
2. 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全文;
3. 担任经济学院以外机构学生干部者,需提供任职证明,包括所担任职务及任职期限;
4. 其他认为可以加分的证明材料。
有关福光基金会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登录以下链接查询:
http://fuguangfoundation-fj.cnweb.cn/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