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 因有经济类学硕考生放弃,使得对应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不足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空余指标从已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经济类学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此名单仅为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请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3.获得拟录取考生请安排好体检事宜,应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名单发布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以寄出时间为准),体检报告日期 3 个月内有效。各单位寄送地址和电话另行邮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