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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30 点击数:

为做好本单位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入围复试考生请于2025年5月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港澳地区考生持(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1)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2)《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安排复试。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5年5月9日

(二)复试内容

1.面试:中文(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面试,每位考生20分钟左右。

时间:2025年5月9日上午8:45开始

2.笔试:2025年5月9日下午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宏观经济学

14:00-15:00

微观经济学

15:15-16:15

数学

16:30-18:30

3.思想品德考核

在综合考核过程中考查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复试形式

采用线上远程复试,学院将提前进行远程设备和机位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1.5×50%+复试成绩×50%,复试成绩各部分占比为:《宏观经济学》笔试20%,《微观经济学》笔试20%,《数学》笔试20%,中文(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30%,英语口语面试10%。

(五)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视为复试不合格:

(1)报考全日制专业考生三个笔试科目平均分低于60分;

(2)中文(专业和综合素质)面试中两位及以上面试专家在其打分栏目中出现不合格等级评分;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三、拟录取

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

(2)思想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四、体检

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提交体检表的截止日期一般不晚于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6-592-2186170

Email: antingwu@xmu.edu.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422号厦门大学经济楼N107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细则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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