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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科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6 点击数:

      根据学校通知,2026年经济学科(包括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和邹至庄经济研究院)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7人,学术型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9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4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参评次数不得超过学制年限,且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2024级及之后年级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或出境交流学习,当前学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待恢复学籍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年限内相应顺延。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奖规则

参见附件4 《厦门大学经济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和《厦门大学经济学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本年度新旧细则并行适用(如成果发表期刊在两份细则中分值不一致的,按较高分值核算得分)。自2027年起只适用2026年修订的细则。

四、申请须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9月18日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

1. 《承诺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务必严格按照规范(附件3)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否则不予接收,电子版命名格式:[类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_姓名(类别分为:博士、学硕、专硕,下同)。

3.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经研究生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研究生成绩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自助机打印带鲜章的成绩单,并由研究生秘书签字);

5.《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提交电子版文件即可,命名格式:[类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_姓名);

6.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一份):

⑴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科创实践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科创实践获奖以系统上传证明材料且审核通过为准。

⑵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2026年9月17日之前取得;

⑶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真实且不得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⑷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必须在9月17日下午5点前输入教务系统并通过审核;申请参评的科研活动和科创实践获奖必须于9月17日下午5点前输入学院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审核。否则不予采用。

纸质版材料分别交至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同时将申请表和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各单位秘书邮箱,邮件主题为“[类别]研究生国奖评审材料_姓名”。各单位秘书联系方式请查看此链接:https://soe.xmu.edu.cn/info/1501/241454.htm.

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其它说明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厦门大学教学科研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1 人文社科中文A+、A、B级期刊目录和经济学、统计学国际期刊目录,可登录学院“学生学术活动管理系统”查询(链接:https://econpub.xmu.edu.cn),或前往导师处查阅。

4.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经济学院

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邹至庄经济研究院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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