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邹至庄经济研究院各团总支、团支部:
经基层团员、团支部(团总支)个人申报,学院党委、团委综合评审,我院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已经产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4月13日到4月15日,若有异议,可于4月15日前向分管辅导员反映。
共青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