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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科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10-01 点击数:


全体港澳台及华侨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6年度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11772.htm),现将2026年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不含延期毕业生。2026级新生可申报该奖项,但仅可获评三等奖。

(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2026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

各项奖学金均不可兼得:上述各类奖项不可与2026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台湾学生若同时符合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和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条件的,最终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老生评审参考年度为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2026年8月,请提供评审年度内的成绩和相关材料证明。

2026级新生参考入学成绩,请提供入学成绩相关材料。

二、材料提交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交给班长

   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三、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1.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申请表(附件5、6);

2.厦门大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仅台湾学生需要)

3.成绩单(颂恩楼一楼学生事务大厅打印);

4.证明材料(实践证明、获奖证明、科研证明、科研成果汇总表等)。

 

电子版材料:

1.教育部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

3.2026年福建省教育厅台湾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仅台湾学生需要)

 

打包格式为:“姓名-2026年港澳台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发送至各班长。

班长将各班材料汇总后于2026年10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给各自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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