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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09 点击数:

经济学科各年级: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项校级奖学金,其中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发布,详见 https://soe.xmu.edu.cn/info/1861/656814.htm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3月11日前,各班班长收齐本班所有申请人的工时证明(纸质版),统一交由青协进行审核并盖章。(仅本科生)

【盖章时间地点】:

周二(3.11)8:30-11:30 经院A201

周二(3.11)14:30-17:30 经院A201(请尽量于该时段盖章)

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提交并盖章,逾期不候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工时审核负责人17750611002/18316623237

2025年3月12日前,申报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可以通过学院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的不用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到各班班长处,逾期不候。

2025年3月13日中午12:00,各班班长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班级民主评议,将材料收齐后交至对应辅导员;

纸质版材料清单:奖学金申请表仅三大奖需要提交纸质版、班级民主评议表(仅本科生)、《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仅本科生)。

电子版材料清单: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汇总表(同类奖学金汇总成一份)。

2025年3月13日前申请学生通过学院用户中心https://econpub.xmu.edu.cn/Home,选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s://econta.xmu.edu.cn/studentawardsys/index)填报,用户名、密码与其他模块一致,逾期不候

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在2025年3月14日前提交至教务系统并通过审核。

各项加分材料评审周期为入学以来获得过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上次获奖之前的材料不重复计入。


二、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 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 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 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 海外学生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出版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可与其他校级奖学金同时申请,但不兼得。

5.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相关奖项的申请条件见附件压缩包,请根据申报的奖项下载附件列表中相应的申报表和汇总表。

2.本科生志愿者工时要求,从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在此参评学年至少完成20小时以上(含20小时)。所有关于绩点与排名的空格均根据教秘公布学年成绩填写。

3.请同学们诚信填报,保证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学院将严格审查学生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

4.请负责收集材料的班长注意做好汇总与班级评议工作,各班收齐后统一开具《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5.申请人和各班班长请严格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勿出现错误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6.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上奖学金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7.学生处通知链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1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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