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经、金融相关学科学子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安踏财经金融人才培养专项奖励基金设立“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安踏奖学金)。结合设奖方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安踏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和评选名额
经济学院、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邹至庄经济研究院在籍全日制学生(不含新生和毕业班学生)。每年评选100名,总金额150万。
奖项 | 总名额(人) | 金额(万元/人) | 总额(万元) |
一等奖 | 10 | 3 | 30 |
二等奖 | 30 | 2 | 60 |
三等奖 | 60 | 1 | 60 |
小计 | 100 | | 150 |
在符合评奖条件下表彰相关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每年从三等奖中单列安踏体育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科创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若干,具体数量根据申请学生情况确定。
二、评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校受到校级行政处分(含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受到学院团委及以上通报批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3.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4.参评对象为本科二、三年级,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同一学历期间只能获得本奖学金1次;
5.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全部合格,无挂科情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科生、硕士生成绩要求专业排名前20%;课程成绩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包含全校性选修课。课程成绩评审范围参考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
6.积极参加活动出勤:评审年度本科生二、三年级同学参加集体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硕士二年级学生不少于2次,集体活动以团总支组织部考勤记录为准;
7.本科生评审年度需有具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本次志愿服务时长评审范围为24年2月-25年6月。
8.加分细则参照校级奖学金。
三、评奖提交要求
1.申请材料清单:
本科生:附件1(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附件5(纸质版)、附件6(纸质版)
研究生:附件3(电子版)、附件4(电子版)
其他证明材料:2025年6月16日前申请学生通过学院用户中心https://econpub.xmu.edu.cn/Home,选择“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模块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s://econta.xmu.edu.cn/studentawardsys/index)填报,用户名、密码与其他模块一致,逾期不候。
2.时间安排
2025年6月16日前,申报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可以通过学院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的不用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到各班班长处,逾期不候。
2025年6月17日中午12:00前,各班班长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班级民主评议,将材料收齐后交至对应辅导员;
3.志愿工时认定时间安排:
为保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班班长收齐本班所有申请人的工时证明(纸质版)后,统一交由青协进行审核并盖章。
【盖章时间地点】:
周一(6.16)8:30-11:30 经院A101
周一(6.16)14:30-17:30 经院A101(请尽量于该时段盖章)
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尽早提交并盖章,逾期不候
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工时审核负责人17750611002/18316623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