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科全体学生:
关于报送2025年优秀大学生突出事迹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参评要求
优秀事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在创新竞赛或者学术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国际级或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创新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出版社出版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以主要负责人身份参与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等;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且获得省级重要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
3.积极组织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相关事迹获得过省级表彰或省级重要主流媒体的正面报道;
4.在各项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并获得省级社会工作表彰的学生干部;
5.在道德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并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者;
6.在其他方面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很好的社会声誉。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推荐人选的事迹必须是在2025年1月—2025年12月产生的,并且申报的所有事迹都必须符合奖励条件;
2.申报事迹为发表学术论文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SCIENCE、CELL、NATURE(或与上述同等级别国际顶级刊物)正刊上发表具有极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本科生:理工类学生发表的刊物至少要在JCR1区以上;人文社科类学生发表的刊物至少要在一类核心以上;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公布的核心刊物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可从人事处网页https://rsc.xm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8&wbnewsid=32295下载);
3.申报事迹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应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授权;
4.申报事迹为科研成果的推荐人选必须是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如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可认定为第一作者;
5.2人以上(含2人)取得的事迹只能由主要负责人的所在单位以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不能以不同学生的名义在不同学院重复申报),并在《申报表》事迹简介栏中写明团队所有成员的基本信息(如学院、姓名、学号、学生类别等)。
三、提交的材料
电子版:附件2、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交电子版即可,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于3月4日前将材料发送至辅导员,由学院进一步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