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开幕,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同志出席并主持开幕式。会议首先宣读了指导委员会成立通知,接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为委员颁发聘书,随后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同志,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同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同志以及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同志分别讲话。
18日下午,各指导委员会分别开会,讨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各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2011年工作要点等事项。
本次会议新增金融等17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同时对法律等11个任期已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的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专业性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制定培养方案;组织编写教学大纲、教材、案例等;制定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办法,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组织师资培训,开展专门研究;加强培养单位与实际部门联系,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保证培养质量,推动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顺利发展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是在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选聘。我院雷根强教授被聘为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孟楠教授、朱建平教授、童锦治教授、黄建忠教授、郑荣鸣教授、纪益成教授分别被聘为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其中,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我校,童锦治教授兼任秘书长,这也是设立在我校的唯一的一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