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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秘书处继续设在厦大经济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7 点击数:

2016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的通知》(学位办﹝2016﹞12号),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教指委”)秘书处继续设在我校,我校雷根强教授连任副主任委员,童锦治教授连任委员兼秘书长,主任委员由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秦丰担任。

据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是全国40种硕士专业学位中,唯一一个教指委秘书处挂靠在厦门大学的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对其秘书处所设在的单位要求十分严格,除要求设在的单位在全国具有重要的学科实力与良好的社会声誉外,还要考虑其对该专业学位教育的投入程度与参与程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推进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税务教指委第九次会议暨第六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于9月23日至25日在云南昆明举行。我校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雷根强教授、财政系主任童锦治教授作为税务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兼秘书长出席会议。

9月23日,税务教指委召开了第九次委员会议,明确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并作了详细分工。本次会议是新一届教指委召开的第一次委员会议。教指委秘书长童锦治教授介绍了教指委的职责和功能,现有的建设项目内容,总结了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

9月24日上午,第六届全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黄宝印,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秦丰出席了开幕式。税务教指委委员、45家培养单位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以及业界专业人士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税务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雷根强教授主持。

在开幕式上,黄宝印在讲话时总结了专业学位各阶段的发展经验,指出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是现阶段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提出专业学位教育要紧紧围绕服务需求、提升质量的核心任务进行改革,努力构建符合专业学位发展规律的专业学位教育,改革招生考试方式、培养模式和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执业资格的有效衔接,不断丰富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和招生规模,大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黄宝印还对税务专业硕士教育的发展寄予了厚望。

随后,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秦丰作了精彩讲话。王秦丰首先总结了以宋兰为主任委员的首届税务专业学位教指委的工作成果,肯定了各培养单位的工作成效,并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要求。

最后,税务教指委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朱为群教授作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初稿)》编写说明;德勤税务大中华区合伙人蒋琳琪以“变革浪潮中培养全球化财税人才”为题,提出了建立“三位一体”协作培养新型全方位的全球化财税人才的建议。

24日下午,进行培养单位经验交流和分组讨论。25日,税务教指委开展了案例评选和师资培训。

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全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指导评估和交流合作的专业性组织,由有关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的专家和负责人组成,一般为15至35人,委员每届任期5年。今年,第一届税务教指委任期已满,根据规定进行换届。

(全国税务专业教指委秘书处 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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