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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论证会在厦门大学举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27 点击数:

9月25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委托,由厦门大学主持的“设置税务硕士学位专业论证会”在经济楼D座310室顺利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山东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经济学院的专家、学者,就“在我国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

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雷根强教授主持了论证会,财政系主任童锦治教授介绍了“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方案,与会专家共同就该方案展开了充分的论证。大家认为, 我国对复合型高级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要与目前从业人员不足、培养途径单一之间的矛盾,制约了我国税收事业的发展和各项涉税工作的开展,在我国设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大家一致原则同意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及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同时,大家还对该方案提出了补充和修改意见。

据悉,教育部已经确定,将进一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数量,加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经济学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加大对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探索,联合全国多所学校,牵头申报了税务、金融等4个专业学位硕士,同时还启动了院内的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申报的专业学位硕士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批准设立。

(财政系 蔡翔、林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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