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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经济学科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流程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7 点击数:


学生出国(境)交流(含学期/学年交流、参加学术会议、参加短期交流项目、联合培养、访学交流、社会实践等,含线上的交流项目和参会)务必提前至少2个在学校i厦大”信息门户系统的“学生出国(境)申请”模块办理出国(境)手续(见下图)



手续办理步骤:


一、填写《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发送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给外事秘书。


提前至少2个月与学院外事秘书联系,在自行查询航班、规划行程后,填写事前公示表和安全防范承诺书(模板请见附件)。


《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单位具体到厦门大学哪个学院(经院or WISE or邹院),职务职称填自己是本科/硕士/博士生,路线含往、返路线(需具体到城市,包含所有中转城市),起止日期指的是从厦门(或境内其他城市)出发出国(境)的日期,和交流结束最后回到厦门(或你的境内目的地)的日期,日程安排需分至少三行填写,即去程、中间行程、返程,时间指的都是当地时间。出访起止日期需要与邀请函(录取信)所述的起止日期一致,或者前后多出1-2天(在途时间其中往返美国的在途时间应在4天之内也即最早在邀请函起始日期前一天到达当地,在邀请函结束日期后一天就应启程返回


注意跨境段尽量不选择乘坐境外航空公司航班(跨境段指的是境内城市与境外城市之间;以实际承运航司为准;如实需乘坐境外航司航班,请告知外事秘书)。


如在中转城市因航班衔接需住宿,需表明在该城市“过夜住宿”,如不表明,将在后续无法补报、无法报销相应费用。

A.公示表需将word电子版发回给外事秘书,同时将交流项目的录取信(邀请函)发给外事秘书。

B.《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请仔细阅读后,交纸质版给外事秘书,或者发给外事秘书手签后的扫描版(或放上你的电子签名),责任人/负责人签字和所在单位盖章由外事秘书来完成。

C. 之后外事秘书会将审核盖章后的两份文件的盖章扫描版发回给学生,便于学生上传至系统。


不建议在第三国入境停留。不建议在出国(境)手续获批及签证/签注成功办理前购买机票。


【关于邀请函】

办理出国(境)手续需正式的邀请函(PDF文件),除交流项目接收院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外,一般邀请函(尤其是出国出境参加学术会议的邀请函)要求是:

1) 写明邀请到访的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2) 有邀请单位logo、地址、联系方式、网址等信息(也即使用邀请方的公函纸)

3) 有邀请人印刷体姓名、单位、职称/职务、签名、联系方式等

4) 有被邀请人印刷体姓名、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等

5) 邀请到访的活动内容(也即出访目的)需尽量详实(如参加什么学术会议报告什么论文、邀请合作研究的议题方向等)

6) 有经费支出来源(费用承担方)

请同学们尽早联系邀请方出具正式的邀请函。

二、在信息门户系统模块申请。填写申请时,出行起止日期、路线、是否在中转城市住宿、费用来源等信息都要和公示表上的一致,证件一般情况下均为因私证件。填写过程中,不明白之处欢迎随时咨询外事秘书。


三、关注申请进展,审批完成后方可出行。


【特别注意!】提交申请后,学生本人应关注审批进展,超过2个工作日无进一步动态的,要告知相应审批老师(如导师/辅导员/教学秘书)或外事秘书外事秘书会协助去提醒相关领导老师审批。务必要在出国(境)前完成手续,手续未完成不允许出国(境)。


学生要关注学校各部门老师的批示意见,在办理保留学籍、购买保险、遵守纪律、是否退宿等方面严格按学校批示意见执行。学生需自行办理好出国(境)相关的证件及签证/签注等。


【特别注意!】审批手续走完后,不得无故提前出发或推迟回国(境),不得无故变更往返路线(含中转城市),是否在中转城市住宿也要按原申请来,不得在没有申请乘坐境外航司航班的情况下擅自乘坐外航出入境,应一次性在目的地完成出访交流任务、不得多次出入境。


实需变更出访起止日期、变更路线、变为需乘坐外航、中转变为因航班衔接原因需住宿的,请提前至少1个月联系外事秘书,报学校审批,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和实际出行,否则无法事后补报、无法报销相应费用、影响学籍管理状态。如你在走完审批手续后,实因客观原因需更改出访日期,也请同时告知你的教学秘书,以方便学籍异动的相关处理。


四、出国(境)后要在系统填写实际出行日期。


五、交流结束返回后,要在一周内及时填写实际返回日期,并:

1. 填写《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和《因公出国/赴台港澳回访记录表》,word电子版发给学院外事秘书;同时,回访记录表请打印一份,“回访人签字(所在单位公章)”请找你的辅导员签字,再请N115老师(经济学院)或N107鲍老师(亚南院)或A406余老师(邹院)盖章后,交给N108外事秘书叶老师


2. 上传出入境章页、成绩单(结业证)、交流心得等材料(如下图),并将在外交流期间的照片合影等选几张,配简单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压缩后发给外事秘书(照片可能用于学院对外交流的后期宣传,请同学们理解哦)。




3. 可以报销经费的同学,请本人自行双面打印自己原来的申请单(选择: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单+处理意见,竖版打印时比例建议调整为70%才能显示完整),在出访事后公示表公示5个工作日完毕后,到N108找学院外事秘书签字盖章,用于报销。


以上提到的表格在信息门户系统“学生出国(境)申请”模块的首页“办事指南”处(第一张截图的那个页面的右下角)均有。

部分表格下载链接如下:

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xmu.edu.cn)

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取代原登记备案人员和非登记备案人员出境保密提醒和保密承诺书)-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xmu.edu.cn)

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厦门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xmu.edu.cn)

因公赴台港澳回访记录表https://i.xmu.edu.cn/EIP/nonlogin/onewebsitehande/toPersonalCenterPage.htm?activePersonalHomeTab=false

因公出国回访记录表https://i.xmu.edu.cn/EIP/nonlogin/onewebsitehande/toPersonalCenterPage.htm?activePersonalHomeTab=false


未能在行前及时完成手续,会对后期交流资助申请、费用报销等产生影响,请同学们重视。有些步骤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可能稍有差异,请同学们耐心配合外事秘书办理手续,谢谢你的理解!


学院外事秘书:

叶老师,经济楼N108,电话2188655,邮箱gxye@xmu.edu.cn,QQ2315893448

张老师,经济楼N109,电话2187878,邮箱zhanghong@xmu.edu.cn


【重要】请大家出国(境)前加入QQ群(经济学科国(境)外交流学生群,群号797484136),以便外事秘书能及时联系上大家,完成国(境)外交流后,请大家退群 ~ 也请在出行前办理手续时,到学院N108办公室找叶老师或抽空给叶老师打个电话,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谢谢 ~


(更新时间: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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