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促进各培养单位之间的交流,经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教指委”)研究,决定于2025年11 月28-29 日召开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十二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由税务教指委主办,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承办。